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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2通知家長有關學生在校學習、生活及其他表現情形,促進家長共同關心和協助學生學習與發展。

■自評 □觀察 ■檔案□ 其他


通知:

►指運用下列方式與時機進行:

►方式:利用通知單,或B-4-1的多元溝通方式。

►時機:指教師在平時、學期開始及結束、學校重大活動、特殊事件發生時,與家長進行互動保持聯繫。


學習表現:

►如課堂習作、校內外各項競賽、評量結果、出席紀錄與學習態度等。


生活表現:

►如日常生活表現、獎懲紀錄等。


補充說明:

►科任教師,可主動聯繫家長,或與導師、輔導教官合作,進行相關聯繫。

►通知學生表現時,應使用正向的語言,以促進與家長合作,共同協助學生學習成長,避免僅在學生發生負面表現時才聯繫家長。


檢證來源:

►檢視教學檔案中,通知家長有關學生在校表現相關資料,以及能促進家長關心與合作之具體作為。


評定等級:

►以教師能適時通知家長有關學生在校表現情形(含學習、生活及其他表現等),並促進家長共同關心與合作,以協助學生學習與發展之程度為檢核重點。

□推薦:除符合通過等級外,且有完整紀錄,或有協助學生學習與發展之具體成效,或其他優異表現。

□通過:能適時通知家長有關學生在校表現情形(含學習、生活及其他表現等),以促進家長共同關心與合作。

□待改進:未能適時通知家長有關學生在校表現情形(含學習、生活及其他表現等),或缺乏能促進家長共同關心與合作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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