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學校校安中心依「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執行校園安全人員值勤規定」安排校園安全人員(軍訓人員、學務創新人員)執勤服務,妥善照顧學生,隨時掌握校園安全狀況,適切的運用、協調校內外應變急難機構之資源,以維護師生安全、確保校園安寧,促使師生擁有一個優質學習的環境。
校安中心24小時專線:04-8872632
其值勤職責:
1.維護校園安全。
2.處理緊急突發事件。
3.協助學生生活照顧。
4.校安事件通報與連繫。
5.其他上級交付之相關工作事項。
Y校內安全維護及校外突發意外事件(如交通事故、鬥毆、騷擾事件)之預防與處理。
Y強化校園巡查工作,上學、課間、放學等均有校園安全人員巡查,以維護同學安全。
Y法規依據
1.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作業規定|連結|
2.教育部主管各級學校及所屬機構災害防救要點|連結|
3.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執行校園安全人員值勤規定(原名稱: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軍訓 人員值勤規定)|連結|
4.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連結|
5.教育部國民教育及學前教育署校安事件通報處理作業流程|連結|
6.校園安全急災害事件通報作業注意事項|連結|
7.高級中等學校軍訓教官職掌介派遷調進修申訴辦法|連結|
8.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學務創新人力要點|連結|
9.學務創新工作內涵與學務創新人力業務內容|連結|
10.國立及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學務創新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