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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分發作業說明
113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彰化區實用技能學程分發招生簡章
 (請至下列兩處下載連結最新檔案)
 (1)https://joen.k12ea.gov.tw/home/signup
 (2) 國立秀水高工 http://www.ssivs.chc.edu.tw/ischool/publish_page/91/
 
請備好下列相關文件:
(一) 曾選習國中技藝教育應屆及非應屆畢(結)業生之報名文件:
1.分發就讀高級中等學校實用技能學程報名 A 表(如 附件一 )。
2.選修職群轉化分數之修習證明書。
3.參加各直轄市、縣 市 政府主辦技藝競賽或成果展,獲獎之證明文件 無者免附 。
4.鄉 鎮、市、區 公所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無者免附 。
5.技藝教育相關之特殊表現證明文件 無者免附
 
(二) 未曾選習國中技藝教育應屆及非應屆畢(結)業生之報名文件:
1.分發就讀高級中等學校實用技能學程報名 B 表(如 附件二 )。
2.鄉(鎮、市、區)公所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3.國民中學綜合活動領域前五學期平均成績證明。
4.技藝教育相關之特殊表現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三) 原住民生:除繳交上述 一 或 二 文件外,尚應繳交「本人之全戶戶口名簿影本一份或
       三個月內有效之戶籍謄本正本一份,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應有山地原住民或平地原住民之記事」。
 
(四) 身心障礙生:除繳交上述 一 或 二 文件外,尚應繳交「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影本一份」
       或「經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為身心障礙」之證明文件。
 
#詳細內容請參閱此連結處:正式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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