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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職掌

 
 
國立北斗家商學生事務工作目標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158 條及部頒訓育目標,配合當前國家需要,並因社會結構及教育體制的變革,學輔工作必須配合大環境做調整,因此本校學務目標擬訂如下:
  • 一、公民教育法治教育:利用各種方式養成民主的生活方式,重法、守紀的生活態度,推廣學生自治能力,以實踐公民的責任。
  • 二、貫徹生活品德教育,輔導學生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以建立學生正確的價值觀念,並能適應社會生活能力。
  • 三、加強人文教育的推廣:在課程及潛在課程中重視價值觀念的導正,強化人文素養。懂得珍惜生命,尊重生命,在活動設計及規範作法時,以人性化之作法為優先考量。
  • 四、強化校園倫理,重視兩性教育:以發揮師生愛、同學愛,建立學生良好的群己關係,培養身心健全,氣度宏觀的公民。
  • 五、弱勢族群學生之照顧:對身心障礙及低收入戶、課業成就低弱同學、主動積極的提供協助與輔導。
  • 六、社團活動之規範與輔導:除依現行作法辦理並配合新課程實施,逐年調整社團類型,使社團更多元化,並每年定期辦理社團成果發表及展覽等活動。
  • 七、鼓勵正當的休閒活動,增進對藝術之欣賞興去與創作能力,提升生活品質。
  • 八、建立職業道德觀念,鼓勵實踐力行,以配合工商建設,養成良好的服務態度。
  • 九、培養學生具有健康的衛生習慣及環保意識,加強垃圾分類,減量資源回收等措施。
  • 十、學生體適能之加強:全面推動新式健康操,鼓勵學生參與體育課外活動,遵守運動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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