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兵制實施後學生關心的問與答,共有兩頁歡迎下載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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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教署函轉內政部有關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役男應經申請核准始得出境乙事:
1.依國教署103年6月2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30068876號函辦理。
2.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規定,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役男出境應經申請核准。邇來迭有當年度應屆畢業之役男,於暑假期間短期出國,因已逾在學緩徵期限,且未事先辦妥出境申請,致於到達機場或港口後無法順利出國,而屢生爭議;為避免前揭情事之發生,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役男出國前須向鄉(鎮、市、區)公所兵役單位申請核准,始得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