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部曲-國立北斗家商108學年度全校學生
校園風光攝影比賽實施辦法
一、目的:為提高全校學生對攝影的興趣,紀錄校園寧靜風光和美麗,特舉辦本項比賽。
二、主辦單位:實習輔導處
三、承辦單位:廣告設計科
四、應徵作品類別:靜態風景類
五、比賽方式:
(一) 收件日期:10年12月5日(週四)早上12時前,三年級生送至楊裕進老師,一、二年級生送至沈明田老師。
(二) 參賽對象:本校在學之學生(含附設進修學校)。
六、參賽作品類別及規格:
類別 | 參賽作品規格 |
校運活動類 | 1. 作品規定: (1)請預先保留12x16吋以上的原檔備查。 (2)以電子檔案方式繳件,照片檔案最長邊設為40CM*300dpi (3)檔案名稱:照片題目-班級-座號-姓名-阿拉伯數字編號,例如:心中最美的一瞬間-廣34-13-全智賢-05 2.參賽作品每人最多限5張, 3.參賽作品可以微調色彩及對比明暗度,勿過度後製(如合成、加字、變色)。 4.參賽作品繳交格式:jpg 5.得獎後需依規定繳交原始圖檔以便查驗,否則取消得獎格。 6.檔案格式及資料不符規定者直接刪除。 |
◎特別注意事項:
1、圖檔檔名資料請確實填妥,若因資料不全則取消參賽資格。
2、限為本年度校園風光影像作品,類似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參賽,違者取消得獎資格。
5、為維持比賽之公平性,不符合本辦法內所載之任何規定者不予評選。
6、得獎作品需於通知後依規定繳交原始圖檔以便查驗,若經發現作品不符規定或未繳交者,則取消得獎資格。
7、參賽作品之版權歸學校所有,作者不得異議。
8、參賽者視同同意並願意遵守本辦法一切規定。
七、獎勵:(各類作品若參賽件數不足,名次獎項得以從缺)
1、錄取第1名1位,第2名2位,第3名3位,佳作若干名;頒發獎狀公開表揚。
2、如作品品質和數量踴躍,則各年級分開評審,如果數量不足則合併評審,皆由評審
團視情況決定之。
八、本辦法經校長核定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