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北斗家商108學年度全校學生 運動會攝影比賽實施辦法

發佈單位 : 麥田捕手 發佈人員 : 沈明田 發佈時間 : 2019-10-29 22:00:53

首部曲-國立北斗家商108學年度全校學生

運動會攝影比賽實施辦法                         

 

一、目的:為為提高全校學生對攝影的興趣,紀錄108學年度運動會的熱鬧氣氛和刺激的競賽及師生同歡班級團結的畫面,特舉辦本項比賽。

二、主辦單位:實習輔導處

三、承辦單位:廣告設計科

四、應徵作品類別:校運活動類

五、比賽方式:

(一)    收件日期:1081111(週一)早上12時前,三年級生送至楊裕進老師,一、二年級生送至沈明田老師。

(二)    參賽對象:本校在學之學生(含附設進修學校)

六、參賽作品類別及規格:

類別

參賽作品規格

校運活動類

1. 作品規定:

(1)請預先保留12x16吋以上的原檔備查。

(2)以電子檔案方式繳件,照片檔案最長邊設為40CM*300dpi

(3)檔案名稱照片題目-班級-座號-姓名-阿拉伯數字編號,例如:他一直在看我ㄟ-34-13-宋重機-05

2.參賽作品每人最多限5張,

3.參賽作品可以微調色彩及對比明暗度,勿過度後製(如合成、加字、變色)

4.參賽作品繳交格式:jpg

5.得獎後需依規定繳交原始圖檔以便查驗,否則取消得獎格。

6.檔案格式及資料不符規定者直接刪除。

◎特別注意事項:

1參加「校運活動」拍攝時應遵守運動會競賽場地規定和攝影禮儀,影響會場秩序嚴   重者取消參賽資格。

2.、開閉幕式時禁止將取景位置放在升旗台上

3、圖檔檔名資料請確實填妥,若因資料不全則取消參賽資格。

4、限為本年度運動會影像作品,曾經參加本校類似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參賽,違者取消得獎資格。 

5、為維持比賽之公平性,不符合本辦法內所載之任何規定者不予評選。

6、得獎作品需於通知後依規定繳交原始圖檔以便查驗,若經發現作品不符規定或未繳交者,則取消得獎資格。

7、參賽作品之版權歸學校所有,作者不得異議。

8、參賽者視同同意並願意遵守本辦法一切規定。

七、獎勵:(各類作品若參賽件數不足,名次獎項得以從缺)

     1錄取第11位,第22位,第33位,佳作若干名;頒發獎狀公開表揚。

     2如作品品質和數量踴躍,則各年級分開評審,如果數量不足則合併評審,皆由評審

        團視情況決定之。

八、本辦法經校長核定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