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學年度大甲媽祖遶境攝影攝影比賽實施計畫草案
國立北斗家商 111 學年度大甲媽祖遶境攝影比賽實施計畫
一、目的:為增進學生攝影能力及融合地方文化,特舉辦本項比賽。
二、主辦單位:國立北斗家商
三、協辦單位:實習處
四、承辦單位:廣告設計科
五、攝影主題:以 2023 年「大甲媽國際觀光文化節」為主題,展現宗教文化的獨特傳統
及鎮瀾宮廟會活動的創新、薪傳,表達信仰的內涵和力量
六、比賽方式:
(一) 收件日期:112 年 5 月 12 日(週五)早上 12 時前,送至沈明田老師。
(二) 參賽對象:本校在學之學生(含進修部)。
七、參賽作品類別及規格:
類別 參賽作品規格
1. 作品規定:
(1)請預先保留 6x8 吋以上的原檔備查。
(2)以電子檔案方式繳件,照片檔案最長邊設為 8 英吋*300dpi
(3)檔案名稱:照片題目-班級-座號-姓名-阿拉伯數字編號,
例如:好佳在沒踩到-廣 34-13-孔流-05
2.參賽作品每人最多限 5 張,
3.參賽作品可以微調色彩及對比明暗度,勿過度後製(如合成、加字、變色)。
4.參賽作品繳交格式:jpg
5.得獎後需依規定繳交原始圖檔以便查驗,否則取消得獎格。
6.檔案格式及資料不符規定者直接刪除。
八、◎特別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且為拍攝時限內拍攝之符合作品規格之單張作品。違反
者,不予評審。
2.參賽作品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
位不予遞補),並回收已領取之獎品、獎狀。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
行負責,與主、協辦單位無關。
3.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附件)。
九、評選方式
由主辦單位邀請相關設計專業老師擔任評審,進行公平、公正、公開的評選工作。
十、評審方式:
由主辦單位聘請廣科攝影教師組成評審小組負責參賽作品之評審。
十一、獎勵:(作品若參賽件數不足,名次獎項得以從缺,前三名得獎者不得重複)
1、第一名:1 名,頒給 800 元獎金及獎狀乙紙
第二名:2 名,頒給 600 元獎金及獎狀乙紙
第三名:3 名,頒給 500 元獎金及獎狀乙紙
佳作:5 名,頒給 100 元獎金及獎狀乙紙
2、不分組別如作品品質和數量踴躍,則各年級分開評審,如果數量不足則合併評審,
皆由評審團視情況決定之。
十二、經費:由本校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111-B3 加強學生多元展能」計畫支應。
十三、本計畫經行政會議通過後,陳校長核定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